案情介紹:
被告人汪某(化名)于2022年1月17日0時許,駕駛車牌號為滬X0011的中型廂式貨車在廣靈四路水電路西南約6米的人行道上倒車,期間因疏忽觀察,與站立在車尾的被害人張某(化名)相撞,致張某倒地受傷,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事故發(fā)生后,被告人汪某主動報警,并在現(xiàn)場等待民警處置。經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死者張某符合在交通事故中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經交警認定,被告人汪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對于本案中被告人汪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呢?
本案中被告人汪某違反交通運輸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汪某能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能認罪認罰,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被告人汪某定罪處罰。
本案如何量刑?業(yè)務過失犯罪行為是否要加重處罰呢?
本案中,被告人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汪某有自首情節(jié),能夠認罪認罰。且對被告人家屬愿意支付100000元補償款,故提請法院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但訴訟參與人(被害人家屬)對此持反對意見,并拒絕出具刑事諒解書,被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在庭上提出,被告人汪某系業(yè)務過失犯罪,應當加重處罰,理由如下:
(一)根據(jù)本案的事實,被告人汪某系貨車司機,案發(fā)時其正在履行本職工作,符合業(yè)務過失犯罪的特征。作為一名貨車司機,其應比普通駕駛員有更高的安全駕駛注意義務。但案發(fā)時為深夜,路面上幾乎沒有行人,汪某因重大疏忽觀察導致悲劇發(fā)生。
(二)本案案發(fā)于人行道上,與一般常見的道路交通事故存在一定差異,即本案中被告人汪某的過失程度顯著高于其他一般交通肇事案件。其在筆錄中亦自認因“疏于觀察”,才導致的損害后果。
(三)從主觀上講,業(yè)務過失犯罪行為人對違反制度或疏忽應有區(qū)別于一般人的注意義務。結合上述兩點,本案中,被告人汪某明知道路安全制度以及自己的職責,卻不認真執(zhí)行,或能夠執(zhí)行,但卻馬虎草率,嚴重不負責任。這反映出該類業(yè)務過失犯罪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大于普通過失犯罪的主觀惡性。
【各國對業(yè)務過失犯罪加重處罰的相關立法】
對業(yè)務過失犯罪加重處罰是當今世界多數(shù)國家立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例如韓國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條“業(yè)務上的過失、重大過失:因業(yè)務上的過失或者重大過失致他人死傷的,處五年以下徒刑或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倍诙倭邨l“過失致死,因為過失致他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绷硗?。根據(jù)《法國刑法典》第211-6條規(guī)定,盡管對“因未履行法律或條例強制規(guī)定的安全或審慎義務,造成他人死亡之行為”而構成的犯罪,與普通非故意殺人罪的刑罰相同(“處三年監(jiān)禁并科30萬元法郎罰金”),但對蓄意不履行法律或條例強制規(guī)定的安全義務或審慎義務者,構成犯罪的可加重至“五年監(jiān)禁并科50萬元法郎罰金”。這也同樣反映出業(yè)務過失犯罪較普通過失犯罪加重處罰的原則。
(四)根據(jù)被告人汪某過往的駕駛記錄,其多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具有經常性的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故其在日常駕駛過程中亦缺乏對自身行為的約束,若不加重處罰,其主觀上難以認識到自己行為對社會的嚴重危害性。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汪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事發(fā)后,被告人汪某能主動撥打110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案發(fā)后,被告人汪某自愿補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亦可酌情從輕處罰。
辯護人關于對被告人汪某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及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本院予以采納。為維護交通運輸?shù)恼V刃蚝桶踩?,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汪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結語: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在案發(fā)后主動撥打110投案,并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法院也認定了他的自首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該類案件在量刑時較多判以緩刑,但本案被告人作為貨車司機,其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理應比普通駕駛人員有更大的駕駛安全注意義務,駕駛貨車時更應關注周圍是否有行人或障礙物,但被告人并未做到,他的疏忽觀察導致被害人因該起事故而身故。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一年有期徒刑并當庭逮捕。
本案同時也在警醒我們每一個人,在駕駛車輛時務必遵守交通法規(guī),時刻注意周圍情況避免事故發(fā)生。若是以駕駛工作為生計的貨車司機、出租車司機等人員,其由于工作的關系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遠高于普通駕駛員,因此應比普通駕駛員有更高的安全駕駛注意義務,安全駕駛責任重大,勿因一時之錯鑄成終身之憾。